史威夫特Jonathan Swift論文章風格有曰:「最適合的字用在對的位置。」
出自"Letter to a Young Gentleman Lately Entered Into Holy Orders" (1721).
When a man's thoughts are clear, the properest words will generally offer themselves first, and his own judgment will direct him in what order to place them so as they may be best understood.
表面上說法看起來大類福樓拜所說「最適合的字」。
但細節上可能有所不同。
寫文章實在就是球員兼裁判的一樣功夫,
藝術是獨斷獨行的,
作者對自己的文章好壞,必然先有一套判斷標準,
必須先過自己這一關,然後才是考慮讀者的理解能力。
就感覺上看史威夫特似乎更重讀者的理解,
而福樓拜的用字是要說服自己。
這是作者的兩難,
但有時讀者程度太差,
你寫什麼他都不會了解,
此時,文章何仿符合自己的審美觀就好。
審美觀的高明一直是藝術家的必備條件。
出自"Letter to a Young Gentleman Lately Entered Into Holy Orders" (1721).
When a man's thoughts are clear, the properest words will generally offer themselves first, and his own judgment will direct him in what order to place them so as they may be best understood.
表面上說法看起來大類福樓拜所說「最適合的字」。
但細節上可能有所不同。
寫文章實在就是球員兼裁判的一樣功夫,
藝術是獨斷獨行的,
作者對自己的文章好壞,必然先有一套判斷標準,
必須先過自己這一關,然後才是考慮讀者的理解能力。
就感覺上看史威夫特似乎更重讀者的理解,
而福樓拜的用字是要說服自己。
這是作者的兩難,
但有時讀者程度太差,
你寫什麼他都不會了解,
此時,文章何仿符合自己的審美觀就好。
審美觀的高明一直是藝術家的必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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