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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者生存、弱肉強食的修辭學

甲:「你在笑什麼?」 乙:「我在笑你桌上放的這本物種原始」 甲:「這麼有趣嗎?」 乙:「演化論是最有趣的,提起達爾文的理論,誰都會說『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可這只是一句繞口令,真正甚解的人不多。更糟的是,他的理論啟發了社會達爾文主義。達爾文本人可能根本不那麼想,但卻沒辦法阻止別人這樣理解他的理論。這種思想演變成弱肉強食就是正義,製造出不平等、製造出種族歧視、製造出種族屠殺。可見思想由誰來解釋,可以改變這個世界,可以禍害這個世界。」 甲:「一個思想可以有兩種解釋嗎?那哪一種解釋才是正確的呢?」 乙:「不只兩個,而是有好多個解釋。還包括「適者生存」這句話。物種原始第一版並沒有「適者生存」,是到了第二版,才從別人口中借來。可見達爾文的思想也在演化。文學家的解釋還更妙呢!英國才子王爾德當年挖苦新聞媒體的低水平,不正借達爾文理論說出了:『它們的存在只證明了偉大的達爾文法則:俗者生存。』It justifies its own existence by the great Darwinian principle of the survival of the vulgarest. 這太有趣了,在文學家眼中,文化是高等,低俗是低等,但低等的卻總占大多數。俗者生存,斯文掃地,劣幣驅逐良幣,這豈不是顛覆了達爾文,乃至社會達爾文?」 甲:「但你如何說,誰是高等,誰是低等,誰來評判才是正確的?」 乙:「這就是重點,可能誰都不能評判,我們可能還沒找到答案。但為何人類就願意武斷地相信弱肉強食是正義、不平等是真理?我也可以倡導「塞翁理論」,塞翁的兒子跌斷了腿,在適者生存上,他說焉知非福,未來的事誰說得準?達爾文不也認為物種並非永久不變,而是漸漸累積成巨大變異。在漸進過程中,一時的優勢劣勢,我們要如何評判?我們該做的是讓「物種」千奇百怪,讓思想百花齊放,這反而是確保適者生存的最好方法。我相信這就是民主,就是言論自由的真價值。」 甲:「我覺得你也解釋了「達爾文」,你有你的達爾文理論。」 乙:「沒錯!我的達爾文。中國人喜歡講「天經地義」,可是這個「天」天太抽象、太模糊了。「天」是甚麼呢?我的看法是,上帝給人類一雙手,要做好做壞全看自己。所作所為不能再藉口替「天」行道,不能再藉口「天」經地義,明明是人類自己的「人」擇,為何要賴給「天」擇呢?」

聯合報證明了「俗者生存」(聯合報萬歲!survival of the vulgarest!)

3月13日翻開聯合報頭版,一如往常每日登有名言,編輯方法也有點奇怪,名言不只有死人的,也有活人的(也有活死人),真是奇觀。 終於有這麼一天輪到王爾德發聲, 報上印著: 「所有女人都會變得像他們的母親一樣,這是女人的悲劇。但沒有男人變得像他們的父親,這是男人的悲劇。」  普通人一看,可能覺得沒甚麼, 我一看就笑了出來,編輯又鬧笑話,譯錯啦。 原文我可太熟了,在劇本「不可兒戲」(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是Algernon的對白: “All women become like their mothers. That is their tragedy. No man does. That's his."  蓋英文原文中並沒有提到男人的爸爸,No man does是否定前句。 所以後面這一句,應該譯成「沒有男人像媽媽」才是正確的。 查余光中譯本作: 「到頭來,所有的女人都變得像自己的母親。那是女人的悲劇。可是沒一個男人像自己的母親。那是男人的悲劇。」     編輯要不是個菜英文,就是個剪下貼上的冒失鬼, 以這種程度,卻也要搞引言,真是文化何辜!王爾德何辜! 這些自詡為文化人的爛咖, 總該想想王爾德說過:「文學沒人要讀;新聞不忍卒讀」 (Oh! journalism is unreadable, and literature is not read. That is all.) 但讀不下去沒關係,因為「普遍公民水平」不會察覺到底是偶爾狗屎抑或是天天狗屎。 今天聯合報真正像王爾德補充的: 「俗者生存」 It justifies its own existence by the great Darwinian principle of the survival of the vulgarest. 聯合報萬歲!survival of the vulgarest!

耳聞工作多多,放假少少的美國工作狂賈伯斯(Steve Jobs)掛了

昨天我家菲傭路過菜市場, 耳聞有個美國工作狂賈伯斯(Steve Jobs)掛了, 全球如喪考妣者有之、哭爹喊娘者有之; 聯合報竟用了5大版來報這新聞; 但同時,諾貝爾得獎人的新聞卻只佔渺小一角。 楊照竟也來一篇文章,極歌功頌德之能事, 識者竊笑矣:你懂什麼科技業,撈過界了吧! 連號稱知識份子的都如此, 等而下之匹夫匹婦,亦可哀也。

史威夫特(Jonathan Swift)再論文章風格

史威夫特(Jonathan Swift)論文章風格有曰: 「要知一字是否易理解,就唸給女僕聽, 按照她們的判斷,來決定要不要用這個字。」 這竟跟咱們中國詩人白居易所求的「老嫗能解」, 不謀而合。此亦佳事也。 不過要反省一下,難道就只能維持這種水平? 如今Vulgarian的水平越來越差了,是馬里亞納海溝耳, 你是要開潛艇嗎? Swift本就是cynical之輩, 他若寫到現在,必然不甘於「與民同樂」, 與Vulgarian同樂?不樂也!

跳蚤啊,跳蚤,你畢竟太小了!

梅爾維爾在他的白鯨記裡說過: 「要寫大書,就得有個大題目; 沒有一本巨著是寫跳蚤的,縱使有人想試, 但他們都失敗了。」 To produce a mighty book, you must choose a mighty theme. No great and enduring volume can ever be written on the flea, though many there be who have tried it. 空有好的方法,但題目不對,弄錯了方向、用錯了心力, 那只能困在淺灘。縱使我是喜歡跳蚤的, 英國的約翰敦不正以跳蚤入詩嗎? 但跳蚤啊,跳蚤,你畢竟太小了!

史威夫特論文章

史威夫特 Jonathan Swift 論文章風格有曰:「最適合的字用在對的位置。」 出自"Letter to a Young Gentleman Lately Entered Into Holy Orders" (1721). When a man's thoughts are clear, the properest words will generally offer themselves first, and his own judgment will direct him in what order to place them so as they may be best understood. 表面上說法看起來大類福樓拜所說「 最適合的字 」。 但細節上可能有所不同。 寫文章實在就是球員兼裁判的一樣功夫, 藝術是獨斷獨行的, 作者對自己的文章好壞,必然先有一套判斷標準, 必須先過自己這一關,然後才是考慮讀者的理解能力。 就感覺上看史威夫特似乎更重讀者的理解, 而福樓拜的用字是要說服自己。 這是作者的兩難, 但有時讀者程度太差, 你寫什麼他都不會了解, 此時,文章何仿符合自己的審美觀就好。 審美觀的高明一直是藝術家的必備條件。

拾人眼淚

  我看女人的眼淚彷若日本人所說的「 もらい泣き 」, 它跟流行病一樣會感染別人, 他們哭起來,常是你哭我也哭,最後哭成一團。 可是為何而哭呢?卻理由太淺,太容易看穿。 好像販賣機投十塊,就掉下一瓶礦泉水。 淚腺過度發達的同胞們要好好想想,那實在跟礦泉水沒兩樣啊。